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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2 11:01:02     次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神华神东电力店塔电厂改建工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7294997   传真:029-87294480   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神华神东电力店塔电厂改建工程

榆林市神木县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建工程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店塔镇,利用原自备电厂2台12MW和2台25MW机组拆除后的场地,建设2台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气式发热机组,配备2台2025t/h超临界变压直流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及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工艺。燃煤全部采用火车进厂,设1个条形封闭煤场。生产水源由常家沟水库地表水供应。灰场利用中电国华神木电厂已建成的拉么沟灰场,并在原有防渗基础上增设防渗膜。

改建工程总投资479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017.79万元,占总投资的14.18%。改建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锅炉、发电机和汽轮机已基本安装完毕,土建工程完成85%、安装工程完成78%,累计完成投资379661万元,占总投资的79.2%。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经查处。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点此下载)

公众参与采用报纸公示、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告有效期内,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共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团体意见主要要求建设单位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污染物的处理都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00份,收回190份,其中4分持反对意见,调查人员现场对反对人进行了回访,查明反对原因并进行解释说明,建设单位就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作出现场承诺,最终169人支持项目建设,21人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